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宁夏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7.6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2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54.87万元。
二、关于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1227.6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90.65万元,增长7.97%。其中:
人员经费3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271.75万元,其中: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7年区本级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行)指标[2016]777号文件,法院办案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502”列支在2017年预算271.75万元中,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少22.63万元,下降7.6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资金列支在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40502.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案经费189.28万元 和“2040502.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装备经费82.47万元,项目支出资金列支在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对应科目。
三、关于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因车改实行,执法执勤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 万元,因执法执勤车辆需控制在编制内;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持平,
四、关于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
五、关于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泾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227.66万元,支出总预算1227.6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61.63万元,占5.23%;财政拨款收入1227.66万元,占94.77%;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955.91万元,占77.86%;项目支出271.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泾源县人民法院属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2010]74号规定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分解到日常经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泾源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12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泾源县人民法院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4995.00平方米,价值437.02万元;土地4799.60平方米,价值35.36万元;车辆16辆,价值284.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0.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8.7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4995.00平方米,价值437.02万元;土地 4799.60平方米,价值35.36万元;车辆16辆,价值 284.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0.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8.7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4995.00平方米,价值 437.02万元;土地 4799.60平方米,价值35.36万元;车辆16辆,价值 284.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0.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8.7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泾源县人民法院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2017年泾源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12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0.00万元,包括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审判桌椅、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0万元,包括: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缺口达1000.00多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2017年泾源县人民法院其他交通费(执法执勤车辆)预算42.9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39.30万元增加3.61万元,主要原因案件数量增加,前往异地办案次数增加。
3.2017年公务车运行费预算无,预算在其他交通费(执法执勤车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