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通电话无人接听,一次次微信好友申请石沉大海,被告“失联”了,文书送达受阻了,案件怎么办?近日,泾源县法院巧用诉讼保全“利剑”,精准破解案件僵局,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案款。
2026年5月起,王某通过微信先后两次向马某借款2000元,承诺一周内偿还。后经马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6年8月11日起诉至泾源县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打算先联系王某了解情况,然而,承办法官反复拨打王某电话,听筒里传来的始终是忙音;按照地址上门寻找,也是屡屡碰壁;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微信好友也是石沉大海。法官清楚,要是图省事直接缺席判决,马某就算赢了官司,这笔钱很可能还是拿不到手,那判决书不就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吗?
面对焦急的马某,承办法官耐心当起了“普法员”,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解了诉讼保全到底是个啥、有啥用、该咋办。“就像先帮你把对方的‘钱袋子’看好,让他没法悄悄把钱转移走,这样他心里有了顾忌,才会愿意坐下来好好谈。”听完法官的分析,王某心里有了底,赶紧提交了保全申请。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对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账户被冻结后,王某的生活受到影响,此前的侥幸心理彻底瓦解,主动与员额法官取得联系,表达了愿意还款的意愿。看到王某态度有了转机,承办法官秉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一番将心比心的沟通后,双方心里的疙瘩解开了,王某当场履行了2000元的案款。
从“人找不见”到“主动上门”,从“心里没底”到“钱有了着落”,泾源县法院用财产保全这把“金钥匙”,不仅打开了案件的死结,更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下一步,泾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审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泾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财产保全”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