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源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杨某诉被告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被告在翻新位于泾源县某村的农村自建房时提供劳务,劳务结束后,被告拖欠原告劳务费迟迟未予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应诉程序后,被告于某为逃避法律责任,采取了“拒接电话、拒不应诉”的消极策略。承办法官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均无人接听,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上门送达时,被告本人避而不见,企图以“人间蒸发”的方式拖延诉讼其妻子不仅拒不提供被告现住所,更态度强硬地拒绝支付劳务费。
面对当事人的恶意避债行为,承办法官并未机械等待,而是果断启动“留置送达+外围取证”双管齐下的送达机制,法院将应诉材料留置在被告住所并拍摄留证,同时在村委会调取了被告的身份信息,确保了后续程序在证据链上的合法性。在送达程序合法有效、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开庭审理。
庭审中,原告充分陈述了事实。考虑到被告转移财产风险较高,为防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法院依原告申请,迅速启动了诉中财产保全程序,依法冻结了被告名下的相应银行存款。
保全裁定送达执行局后,案件局势发生了根本性逆转。原本失联的被告于某因资金使用受限,主动“浮出水面”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一改之前对抗、抵赖的态度,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承诺按时向原告支付全部劳务费。至此,这起因被告恶意逃避导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