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泾河源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是该法庭新年后审理的首起案件。
马某和苏某2014年结婚后,双方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并于2017年分居,后马某起诉请求离婚,法庭在多次调解无效后于2018年12月判决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但双方之后并未和好。今年1月2日,马某再次起诉离婚后,法官当日便向苏某送达了诉状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后,苏某称其需外出打工要求法庭尽快开庭,法庭遂决定于1月6日9时开庭审理。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来到法庭,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希望原告马某能够考虑和好,但由于马某态度坚决表示已无和好可能并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分居已满两年,感情已经破裂,又单独向苏某做调解工作,希望其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考虑,接受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的事实。苏某考虑再三后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马某则表示自己只能按月支付,法官又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孩子由父亲苏某抚养,由母亲马某分期支付抚养费并按期享有探视权。
该案的成功化解,揭开了泾河源法庭新的一年审判工作的序幕,彰显了法庭以“三地法院”建设为目标,以更高标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