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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悉心“调”,当场“解”

       近日,泾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原告泾源县某建材营业部与被告宁夏某公司持续签订七份书面《买卖合同》及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持续向被告供应水泥。经双方结算,被告宁夏某公司欠付原告泾源县某建材营业部水泥款共计2463591.2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共计29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材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对欠款数额及违约事由,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判决并不难,但被告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无法一次性向支付原告水泥款,同时原告因债权无法收回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双方就案涉水泥款的付款时间及违约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及时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从当下与长远、情理与法理多角度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充分认识相互理解、合作共赢才是企业经营的发展正道。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泾源法院实质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不同市场主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泾源法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认真研判涉企案件,坚持释法析理,及时跟进调处涉企业矛盾纠纷,用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泾源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撰稿人   李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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