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理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4月14日下午,泾源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贪污罪一案,泾源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村委会近百名干部职工代表旁听庭审。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利用担任泾源县某乡某村党支部书记、该村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侵吞该村经济合作社55万元扶贫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严肃。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事实、罪名、量刑等方面的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马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并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旁听人员“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深刻领悟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纷纷表示将时刻绷紧廉洁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时刻做到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依法履职尽责。(丁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