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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隐患,保安全,宁夏高院法警总队检查泾源法院警务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安全,严守安全底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开展警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9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金周强、法警总队队长姜戈一行对泾源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安检室、装备室、羁押室、监控室、羁押专用车库、羁押专用通道、审判法庭,详细了解了“六专四室”建设、法警值班工作、警容风纪、警力配置等相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检查结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金周强对泾源法院法警队建设以及警务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警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要严格执行警务安全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安保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排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泾源法院司法警察的编队管理、用警派警、法警待遇及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情况,就法警执勤、法警津贴、职务晋升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询问了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耐心给出了答复和解决办法。 

    院党组书记、院长尹鹏代表院党组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表示,要以此次警务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安全防范措施,力促改进,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警务安全设施,不断提高警务安全意识,把泾源法院安全防范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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