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3日上午,泾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群众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
县法院通过设置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现场发放《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我院干警结合本院审结的吴某某等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向群众进行案例宣传,并针对目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群众介绍了刑法中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条文、环境公益诉讼等问题。整个活动现场氛围浓厚,效果明显。
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相关问题50余人。此次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