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源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作用,案件调解、撤诉率每年均保持在65%左右。今年第一季度,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2.82%,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件,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多元化解。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强化诉前调解意识,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落实当事人申请调解、法院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等制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突出专业调解。设立家事、劳资、土地、交通等7个专业调解室及“旅游速裁”、“环境资源”等专业合议庭,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调解队伍,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发挥专业优势,对症调解,调解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创新协调机制。对涉及党政机关的特殊案件实行诉前“函告”制,即对涉及党政部门、群体纷争等案件,立案前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函,及时沟通协调,争取多方力量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四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坚持每月定期抽调干警到辖区各村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敏感、热点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的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对症下药、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