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源法院按照县委要求,坚持落实四项措施,督促干警下乡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坚持方针。要求各扶贫工作队和全体帮扶责任人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及县委、县政府对近期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落实责任。要求全体帮扶责任人做到“四个到村到户”: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法律服务到村到户、任务落实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发挥法院干警良好作风,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真正把司法资源优势发挥出来。
三是查漏补缺。通过进村入户,结合市、县核查验收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由派驻的扶贫工作队协助包扶村完善村资料、落实扶贫项目和帮扶资金;由全体帮扶责任人对户资料按照县扶贫办要求进行完善。
四是改进作风。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和全体帮扶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泾源法院党组要求派驻的三个扶贫工作队和全体帮扶责任人做到扶贫、办案统筹兼顾,形成脱贫攻坚、审判执行两不误、两促进的局面,为迎接自治区和国家扶贫办的验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