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占有较高比重,近三年来,泾源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数量均接近民事案件总数的1/3,且新类型案件增多,主要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价值观、道德观发生了较大变化,家事案件也由以前的离婚、抚养、赡养转变为财产分割、人身保护令、婚约财产纠纷等类型。
二是案件涉及的财产标的越来越大。从几万元已经发展到几十万、上百万,利益的冲突使双方矛盾愈加尖锐,案件争议的焦点不再是情感方面,“财产分的好就离,分的不好就不离”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是离婚主体发生变化,女性做为原告的案件居多。近三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近80%的原告为女性,2018上半年更是高达90%。以往的离婚原因多见于双方性格不合、男方存在家庭暴力、亲属关系恶化等,转变为现在的婚内出轨、情爱淡化、性爱冷场、家庭冷暴力等原因。尤其是结婚后的女性,外出打工增多,随环境的变化,对婚姻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不满足于现状,起诉离婚的增多。
四是家事案件的调解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婚姻家庭纠纷包含着亲情、感情、血缘等诸多的社会关系,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高额彩礼返还等诸多因素,人们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家事纠纷的争议越来越尖锐,家事案件的审理及调解难度加大。
尽管家事纠纷呈现出新特点,案件审理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但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要求,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专业法官团队的组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家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注重构建温馨、和谐、绿色的家庭文化元素化解家庭矛盾,融入家训、家风和伦理道德教育,不断彰显司法权威,挽救亲情,促使双方感情弥合,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