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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山法庭创新工作机制之——农家院里化纠纷

  近日,宁夏泾源县六盘山法庭的法官们来到距离法庭50公里以外的被告住所地开庭调解了一起原告因搭乘被告便车的损害赔偿案件并当庭履行了赔偿款。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系同村村民又属近邻,平时两家人的关系要好。201831110时许,原告张某某在前往其承包地准备收拾耕地中的残留农摸之际路遇被告谢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原告随即搭乘被告便车当行驶至该村十字路口时,原告张某某在被告谢某某将车辆尚未停稳之际便下车时不慎摔倒造成原告张某某身体受伤,当日被告送原告去医院治疗20多天,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原告出院后曾要求被告及其家人赔偿全部医疗费用,被告认为自己系顺路捎带原告况且又未收原告一分钱,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主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及时深入该村,联合村委会、包村干部一起到被告家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性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场说法劝和,村官从乡村人情里道入手给双方讲人情讲道理,促使当事人认识到在此次事故中双方均有过错并达成各自承担一半损失的共识,被告谢某某当庭向原告张某某履行了承担50%的赔偿义务,两家和好如初。 

   多年来,六盘山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入手,真正解决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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