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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法院掀起向全国模范法官史有明学习热潮

  近日,泾源法院号召全体干警向“全国模范法官”史有明学习,在疫情当下通过网络工作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在全院掀起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力争上游的热潮。

  史有明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一线,始终坚持恪尽职守,无私奉献。2002年至今他已经在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法庭默默坚守了18年,在工作岗位上清贫坚守,坚持以“促进一方和谐,服务一方百姓”为己任。在基层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勤奋工作、忠实履行人民法官职责,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开拓进取,做当事人工作善于“察言观色”,做案件调解工作善于“望闻问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连续多年平均个人办结案件在200件以上,年均调撤结案率达70%以上,所办案件无一件上访、闹访、缠诉案件发生,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法官”。他所在的六盘山法庭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2017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奖,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202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史有明是泾源法院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全院法官学习的楷模,是全院干警学习的生动榜样。

  泾源法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史有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院干警要以史有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学习他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钻研精神,学习他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立足岗位,对标提升,从史有明同志先进事迹中汲取精神力量,将学习先进的动力转化为助推工作的合力,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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